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發布公告稱,《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審議通過,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掇k法》要求,網絡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鮮活易腐、定做等四類商品除外。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網絡商品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發布公告稱,《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審議通過,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掇k法》要求,網絡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鮮活易腐、定做等四類商品除外。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網絡商品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